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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创业相关问题
发表日期:2010-03-18 08:27:30 阅读次数 来源:admin 

  您好! 我是02年毕业的大学生,一直想自己创业,但是由于资金和场地等问题,无法实现创业梦想,而且现在的经济形式,想找一份理想工作难上加难。现在政府对自主创业很支持,所以咨询一下企业注册问题,我现在的主要问题还是资金和办公场所问题,偶尔从网上了解到注册资本“零首付”、办公可允许使用住宅,所以很想设立自己的企业,我想注册有关科技服务的企业,例如专利代理、商标代理等,请问有什么条件?需要办理哪些手续?有什么优惠政策?谢谢!

  一般的科技服务企业不需要前置审批,但具体还要根据你的经营范围来判断。办理公司的手续是先进行名称预先核准,名称预先核准提交的资料有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窗口领取)及股东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名称核准后窗口人员会将设立登记需准备的资料发放给你。以下是关于你咨询的注册资本和住所的优惠政策:一、实行注册资本“零首付”。 (一)身份界定:普通高校毕业生是指列入国民教育序列的全日制大专以上的高校毕业生(下同)。本市下岗职工是指全大市范围内拥有《失业证》且未再就业的人员。(二)要求:上述二类自然人股东在登记设立的公司中应绝对控股(即出资比例大于50%,下同)、且注册资本总额10万元(含本数)以下、注册资本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转股给其他身份股东时,即仍按相关法律规定要求履行出资义务。(三)提交材料:①法律、法规规定的设立登记应提交的材料;②普通高校毕业生凭《毕业证书》复印件办理注册登记(原件一并核对),下岗职工凭当地劳动部门颁发并经年检的《失业证》复印件办理注册登记(原件一并核对);③上述二类自然人股东要求“零首付”的申请书。 四、住宅经营应符合下列条件:①项目限制:除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的禁止项目以及存在人身、财产安全隐患、环境污染、扰民的经营事项(如餐饮、娱乐等行业)外;②提供住所(经营场所)所在地居民委员会或业主委员会出具的载明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将住宅作为经营性用房的证明;③当事人无干扰经营的承诺书(样本见附件1),允许住宅用房由房产所有人自用或出租他人使用,并登记为企业住所(经营场所);④住宅出租给他人使用的,房屋所有权人需提供承租人无干扰经营的担保(样本见附件1);⑤居民委员会或业主委员会应对征求意见的真实性负责并负责处理相关住宅经营纠纷(样本见附件2);⑥住宅用作经营的,不改变房屋固有性质,租赁双方承诺拆迁不按商用房补偿;⑦法定代表人到登记机关签字确认有关承诺书。⑧公司章程应规定营业期限为二年,核发半年期内短期营业执照,并在营业执照的住所栏载明“住宅”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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