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6.11
第十一届“创客中国”
宁波市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即日起正式开启报名通道!
高新赛区赛事公告如下:
■大赛目的
第十一届“创客中国”宁波市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旨在激发创新潜力,集聚创业资源,营造创新创业氛围,为中小企业和创业团队提供交流展示、成果转化、产融对接、协同创新的平台。通过赛事发掘和培育一批优秀项目、企业及创业团队,进一步优化全市优质中小企业主动发现机制,持续完善“以赛促创”培育体系。积极推动优质创业项目落户宁波,促进成果本地转化与产业落地。赋能优质初创企业发展壮大,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推动优质企业“专精特新”发展。
■ 组织机构
指导单位:宁波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主办单位:宁波高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宁波高新区财政局
承办单位:甬港现代科技园、浙大科技园宁波分园
■ 参赛条件及要求
01 企业组
1. 注册在宁波市高新区,有效期内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科技和创新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等优质中小企业;
2. 参赛项目已进入市场,具有良好发展潜力;
3. 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且无产权纠纷,参赛项目知识产权须隶属于报名企业;
4. 企业无严重失信记录。
02 创业组
包括初创企业和创客团队。
1. 包括初创企业或创客团队:
(1)初创企业:在宁波市高新区注册,注册时间不满2年的中小微企业(工商注册日期在2024年1月1日(含)之后注册);
(2)创客团队:遵纪守法的创业团队、个人、高校、科研院所团队,同一人员不得作为多个团队核心成员参赛。其中获奖证书中体现团队核心成员数量原则上不超过7人。
2. 参赛项目的创意、产品、技术及相关知识产权归属团队核心成员,与其他单位或个人无知识产权纠纷;
3. 初创企业存在严重失信记录、创客团队成员被列为失信名单的不得参赛。
03 其他要求
1. 本届大赛聚焦产业发展与场景应用,为保障赛事质量和秩序,同一企业的同一项目或相似项目不可重复报名参加区域赛、专题赛、境外区域赛、宁波市范围内同类创新创业赛事,近三年入围全国企业组500强或创业组300强的项目不得参赛。
2. 各参赛企业和项目要增强保密意识,严格项目信息公开审查。对剽窃他人创新成果,以及使用其他不正当手段骗取奖项的参赛者,一经发现取消参赛资格。
赛程安排
■大赛奖励扶持措施
(一)对进入全国大赛总决赛的获奖项目:
● 获一等奖、二等奖项目,单个给予100万元奖励。
● 获三等奖项目,单个给予50万元奖励。
(二)对宁波市总决赛获奖项目:
● 获一等奖项目,单个给予25万元奖励。
● 获二等奖项目,单个项目给予15万元奖励。
● 获三等奖项目,单个项目给予10万元奖励。
● 获优胜奖项目,单个项目给予2万元奖励。
(注:以上奖励与全国大赛总决赛奖励就高不重复)
(三)对高新赛区获奖项目:
● 获一等奖项目,单个给予8000元奖励。(企业组1名,创业组1名)
● 获二等奖项目,单个给予5000元奖励。(企业组2名,创业组1名)
● 获三等奖项目,单个给予3000元奖励。(企业组2名,创业组1名)。
(备注:高新赛区获奖项目将获得宁波市复赛推荐资格)
(四)本次赛事联动宁波市甬江人才工程,对获得宁波市总决赛一等奖的项目参评甬江人才工程时可直接进入终审环节。
■参赛项目报名方式
大赛将于2026年6-7月进行项目征集,截止报名为7月10号,大赛将通过自主报名和推荐报名两种方式征集项目。
(一)自主报名
自评符合参赛条件的企业组和创业组项目(以下统称参赛者)均可登录大赛官网统一报名,分为企业组和创业组,报名项目在进行注册和统一身份认证后,应提交完整报名材料,并对所填信息的准确性和真实性负责,无需缴费。
大赛官网:
https://www.cnmaker.org.cn/ds/detail/b29571a4533c4cc3bede1536f4defbe4.html
(二)推荐报名
相关部门可根据大赛要求组织、推荐符合条件的企业组和创业组项目报名参赛;各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专精特新产业园、小微企业园、孵化器等各类园区平台以及高校、科研院所、行业协会等均可推荐各领域优质项目报名参赛;宁波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可自荐报名参赛。
高新赛区将贯彻落实“创客中国”大赛精神,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配置资金链开展项目征集,助力宁波市中小微企业创业创新与提质升级!高新赛区欢迎您!
诚邀充满创意、敢于突破的创业团队和企业踊跃参赛!
高新赛区联络人
鲍老师 18668576800(微信同号)
朱老师 13336696090(微信同号)
余老师 13567917480(微信同号)